“农管”进村执法,管什么?怎么管?答案出来了,农民不用慌!_环球速递

2023-04-28 16:15:11 来源:植物洞察 分享到:


【资料图】

这段时间很多读者向笔者咨询,国家新建立的“农管”究竟是什么部门?管什么的?不是都在减编吗?怎么又成立新部门了?对此笔者也是查阅了大量的政策文件,发现这个“农管”,其实并不是现在成立的,而是早在20年前就成立了。

“农管”全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2018年的时候整合了很多的部门,例如地方上的农业农村局、土地管理局、农机局等部门统一合并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也就是我们口中的“农管”,它的管辖权归农业农村部,总的来说就是现在农村涉农问题基本上都归这个部门管。

那很多网友就要问了,既然这个部门成立这么早,怎么以前很少听到这个部门的消息。这是因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前执法的时候是没有执法依据的,直到2023年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出台。农业执法队伍才正式有了正规军的感觉,这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有了更加规范的约束。

例如在《办法》中强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守“六不准”原则,不得干扰农民正常生活等等。言归正传,那“农管”这个队伍究竟管什么呢?权利大不大,其实“农管”这个部门的权利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事无巨细。根据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其中规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可执法的事项就高达251中。

例如农民使用农用薄膜没有按时回收的、农民农机机器没有办理上牌的、无证驾驶拖拉机、收割机的、农用驾驶拖拉机、收割机载人的、在海域遇到他人求救,但是不影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不解救的、农民在种植瓜果蔬菜的时候使用不规范农药产品的都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或者罚款,扫则100,多则10万。不过大家也没必要太过慌张,因为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农民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是可以免予处罚的,当然如果多次或者屡次不改那就另当别论了。

可能就有读者要问了,前段时间上了热搜的禁止农民在房前屋后种植瓜果蔬菜以及禁止农民在自家院子里晒被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也管吗?这个农民朋友不用担心太多,根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都不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执法范畴。

总之,现在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民多多少少会有不适应的地方。但是木已成舟,老百姓生活还得继续过,咱们只能去适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存在了。笔者只是有一点担心,以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的时候会不会认不清小麦和韭菜的区别,那就闹笑话了。毕竟很多执法人员一辈子都没有在农村生活过,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的。最忌讳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了。

另外随便给大家报组数据,湖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21年8月30日,两年时间出动11.3万人次。对全省农村开展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合计查处相关涉农案件3179件,罚款1535万元。可以说硕果累累,大大打击了贩卖假冒伪劣种子、假冒伪劣化肥、农药贩子的嚣张气焰,极大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农管”进村执法这件事是怎么看的?关于执法目录251项你都了解吗?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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